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阳光采购招标。一、采购单位: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二、项目编号:-三、项目名称: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四、采购内容:校服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最高限价:春秋季、夏季、冬季校服限价共计元,其中春秋季校服限价:元/套,夏季校服限价:元/件,冬季校服限价:元/件。(注: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单价结算。)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七、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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