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处理中心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鲜花处理中心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鲜花处理中心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鲜花处理中心设备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采购要求各供应商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根据菏财采〔〕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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