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于年月日(星期一)上午:在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汉白玉博物馆三楼(兴宝公司会议室)对宝兴县灵关镇代碑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泥加石进行竞价销售,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宝兴县灵关镇代碑寺项目施工现场的一批泥加石,泥加石所含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连槽石、泥土、枯木、杂物等,数量约为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计重为准),含税挂牌价元/吨(税率%),最终以转让方地磅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要求于代碑寺项目结束前完成所有提货量。 (二)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负责挖掘及装载,受让方仅负责运输及协调相关事宜。 (三)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受让方运输标的物以转让方约定数量的泥加石运输完毕为准。 二、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做的数量、质量等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确定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在运输标的物前,须在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确定重量并进行车辆信息采集(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自身重量、驾驶员姓名及车牌号登记等信息)。标的物装车后,车辆再次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确定实际运输量。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增加运输车辆,如需增加应在增加车辆前一天书面告知转让方,待转让方同意后,转、受双方对新增车辆进行车辆信息采集。运输过程中,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随时抽查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检查,若检查运输车辆与车辆信息不符,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意向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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