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折扣率=-优惠率)。食材采购及配送费用设最高折扣率:%(即优惠率不得低于%)。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平衡。 采购需求: 委托第三方提供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运输、搬运、卸货(采购方指定地点)等配送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配送食材包括:肉禽类、冻品类、禽蛋类、调味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类、粮油类、乳制品类(酸奶)、点心类、水果类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方式,合同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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