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担架床台;血气分析仪台;除颤监护仪台;可视喉镜台;车载心电图机台。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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