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协助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服务(二次)的采购公告 深圳市开正信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委托,就 &; 新安街道协助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服务(二次)&;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交易方式实施交易,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安街道协助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服务(二次)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 年月日时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由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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