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共一个标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并通过最终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如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任命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三类人员”类证书。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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