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年-年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年-年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万元。本项目采用报价折扣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车型报出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不允许不同车型报不同的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年。
(五)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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