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协和大学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福州市文物局委托,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协和大学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福建协和大学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主要采购需求
数量
采购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
福建协和大学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包: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特殊资格条款
供应商需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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