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年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号机组及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号机组粉煤灰(渣)销售项目(招标代理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登记申请。
二、
项目概况
标段
招标电厂
标的物
中标人数量
年预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
.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机组粉煤灰
调试期吨;投产后吨
.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机组炉渣
调试期吨;投产后吨
.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机组粉煤灰
调试期吨;投产后吨
特别强调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函(见附件第二卷投标文件格式第点);
.、近年内未因经济行为、安全责任、环境侵权等事宜作为刑事诉讼被告、或提起行政诉讼;近年内未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环保方面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年未有上述处罚情形的查询信用报告或在“信用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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