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海曙区年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曙区年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建设带棚充电驿站点位个(共个充电口)、无棚充电点位个(共个充电口)、散装充电口个,总计个充电口。、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其中建设工期为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个月内建设完毕并经招标人及监理人验收通过,验收通过后交付使用并运营,具体点位运营时间为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止。★、收益分成比例限价:给招标人的运营收入分成不得低于“充电驿站”充电项目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充电项目收取的电费除外)收入的%。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特定条件: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四、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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