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丰县莱溪乡上潺村直源组河堤维修加固工程(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丰县莱溪乡上潺村直源组河堤维修加固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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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莱溪乡上潺村直源组河堤维修加固工程(第二次)
项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工程,不含临时);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利大员证(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员人员须具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取消安全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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