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
年邮政委代办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公告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年邮政委代办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年邮政委代办服务项目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采购范围:城市和农村地区邮政网点营业岗位(含空白乡镇)、县以下投递岗位,共人。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人/月,全年预计元。
.服务期限:年
.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 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 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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