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军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规模:.招标人:山东将军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山东将军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项目类型:货物类.实施时间(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非一次性采购,是零散采购。招标人为物业企业,有人员流动性较频繁的特点,存在“订单频繁,单次订购数量少”的特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成本,必要时需要上门量身定做。投标人接到招标人订单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实施地点:免费负责送货到本公司各部门所在的各个区域,包括济南、章丘、莱芜、滕州、莱州、泰安等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主要内容:山东将军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标段一:.元,标段二:.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范围:.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