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仲恺高新区第四中学年食堂食材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第四中学年食堂食材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价 标包 食堂食材采购 项 详见采购需求书 万元 标包 食堂劳务服务 项 详见采购需求书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个标包,详细情况如下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第一年年度考核“优秀”后续签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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