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苏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标段)以由塔地农业农村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自治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项目规模:自动化控制滴灌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调节型智能三通阀(集成式)、通信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乌苏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标段) . 自动化控制滴灌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调节型智能三通阀(集成式)、通信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有类似采购及安装业绩,具备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的能力。 .投标其他条件:()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受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近三年有围标、串标、骗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记录、违规租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之一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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