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号栋-号之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港珠澳大桥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形式为合同分包;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中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中小企业货物(中小企业货物是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其中预留份额中预留给小微企业货物不少于%的(小微企业货物是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型)(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型)。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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