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普陀区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无抵押,有租赁 其他披露内容:、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欲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房产证载用途为商业办公,土地为划拨用地,房产面积.平方米,共层,目前整体出租,租赁期至年底。 、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不少于天。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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