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屋沿线道路硬底化工程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胡屋沿线道路硬底化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比选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胡屋沿线道路硬底化工程
(二)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胡屋
(四)最高限价:.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暂列金额.元为非竞争费用,报价单位报价时不能调整,未按比选文件规定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五)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胡屋,道路均属于乡村道路,周边为居民区道路交通量小,无大型、重载型车辆。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且相对平坦,路基强度符合规范要求。为提升道路路用性能,改善交通服务水平及噪音对片区居民的影响,现对道路进行面层改造,不改变原道路结构基础和道路平面,按现状道路标高进行等厚加铺,将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本项目设计红线范围面积约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加铺沥青面层约平方和修复破损路面约平方,提升相关的检查井、和雨水口的井座、井盖共约座。(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六)比选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加铺沥青面层约平方和修复破损路面约平方,提升相关的检查井、和雨水口的井座、井盖共约座。详细情况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参选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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