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静配中心医疗专项(第二次),项目地址位于 绍兴市上虞区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静配中心医疗专项的主要内容为静配中心墙面、对面装修、洁净系统、新风系统改造等(详见清单以及技术要求)。本次造价约万元,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并需配合标段四项目的整体同步竣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项目。项目业绩要求:①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单项合同金额指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指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工程变更金额等;③要求提交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发包项目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合同、验收资料(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项目提供地级市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的验收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提供近期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在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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