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永发改投资字【】号、永水利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永丰县水利局
.工程名称:永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永丰县八江乡、沙溪镇、龙冈乡、潭头乡、藤田镇、石马镇(水厂在石马、水源地在沙溪,即下溪龙坊水源地)、中村乡、三坊乡、古县镇、鹿冈乡、沿陂镇、君埠乡;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
.标段划分:个施工标段
.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万元;
.招标范围及内容: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设置、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阻断工程、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约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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