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年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等企业有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等,委托专业第三方单位开展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年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各项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成果满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通知及集团、油田公司等企业有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或备案。
. 招标范围:
()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环境检测服务。
()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甲方要求,开展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等其他各类环保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
()负责管理区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编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完成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各系统录入、信息公开及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备案。
()开展场地环境治理调查等各类报告编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甲方要求完成编制场地环境治理调查等各类报告,并按需求完成政府部门的备案。
()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区土壤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及备案,并完成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录入。
()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政策方面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尉犁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境内)。
.标段划分: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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