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年环境监理服务集中招标(二次)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对塔里木油田公司所辖范围内的钻井、地面工程建设和环保治理施工等现场开展环境监理服务。
()记录施工过程发现的环保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合理性建议。
()为甲方提供环境监理咨询服务。
()规范环保措施,编制环境监理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提升现场环保管理水平。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估算金额:投资:估算金额万元;成本:估算金额.万元
共计估算金额.万元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出具相关扫描件
. 业绩: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项油气田钻井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工程业务环境监理工作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业绩清单;
()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提供结算资料或者发票扫描件。
. 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至少投入名及以上环境监理人员,且投入人员须持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有效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人员清单;
()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年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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