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江苏产权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二、项目概况:项目内容:以“监管+服务+交易”三位一体模式为基础,构建“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江苏产权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采用合作分成模式,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系统免费建设与运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控制价:合作期内,采购人向企业采购项目客户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对此按比例进行分成,供应商对其分成比例进行报价,供应商分成比例不超过%。项目完成时间:系统采用迭代开发模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个月内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开发、测试、上线。服务期限: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日,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整体履约情况,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六)至本次采购活动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提供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获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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