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交易经纪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交易经纪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由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交易经纪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 - 家供应商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私募基金子公司提供交易经纪服务,服务内容为私募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交易经纪及证券资金清算交收服务。项目首年预算含税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性质:服务。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执行年,如合作情况良好,双方对继续合作无异议,并签署确认函后,本合同续约年,但最多可续次。 .成交人数量: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当&;,本项目做终止采购处理;当=/,取排名前家单位为成交人;当=/,取排名前家单位为成交人,当=,取排名前家单位为成交人,当&;,取排名前家单位为成交人(成交人数量最少家,最多家)。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个私募主动权益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股/港股)交易经纪服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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