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香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散装菜籽油采购交易项目公告 受成都香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采购品种、数量:非转基因压榨二级菜籽油.吨 本次标的数:个 生产年份、产地:年全国,供货方需提供年产新菜籽油证明 存储地:拟存储在月波桥中心储备库罐(详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桂湖西路号) 入罐期限:年月日前 入罐能力:吨/天 入罐费:元/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转至买方指定账户 具体指标详见《标的清单》及下方“采购要求”,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采购方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 (一)质量标准: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等级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其中:色泽为浅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为澄清;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良好;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加热实验(°):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含皂量%≤.%;溶剂残留/≤;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总砷(限量以计)/≤.;铅(限量以计)/≤.;黄曲霉素限量/≤,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塑化剂限量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号)》限量要求。 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拒收菜油由供货方自行处理,且供货方需于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菜籽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运输要求:供货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 -),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送货入罐的,供货方需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三次承运记录。如在运输本标的前有清罐情况的,供货方还应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资料。 (三)检斤方式:计量结果以采购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供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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