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公司、物资公司、商贸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采购项目(第次重新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公司、物资公司、商贸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采购项目(第次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公司原领导人员年月至年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属物资公司、商贸公司原领导人员年月至年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物资公司、商贸公司主要处理历史遗留事项,几乎无实质经营性业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供应商需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 、项目实施地点:呼和浩特。 、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委派的项目主审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如成交后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主审不能到场提供审计服务,则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有权按内蒙古能源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供应商五年内参加本集团各类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如为分所参与的,需要同时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 、本次审计成立一个审计组,完成所属新能源发电公司、物资公司、商贸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出具份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审计组的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采购人派出,项目现场主审及其他成员由供应商派出(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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