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年光伏发电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部分偏远、用电负荷较小的单井和通信塔无网电依托。为解决无电力依托井站设备用电问题,实施光伏发电技术服务项目,为井口和通信塔的用电负荷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同时降低单井能耗和碳排放量。
.招标范围:
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前线无电力提托的井站提供离网式光伏发电技术服务,为井场提供清洁稳定的绿色电力供应。
具体用电点数量和位置以管理区实际需求为准,最大需求数量不超过个。
现场每个用电点用电设备电压等级,用电负荷。
提供的绿色电力需考虑一定的储能,满足现场小时沙尘或阴雨天气时的电力供应。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
.标段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人,具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技术人员人:具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低压电工证;
.现场服务人员,至少人,具有光伏运行维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低压电工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人员清单、简历;②提供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于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及网址。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光伏发电运行维护业务相关业绩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及对应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 设备要求:/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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