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年机场站点、高铁站点广告(第二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年机场站点、高铁站点广告(第二批)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投放周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内容:本项目共计一个标包,含个点位。供应商可投一个或多个点位,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原则上依点位次序),同一供应商可中选一个或多个点位。拟采购点位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满足第三部分资源明细表所列任一点位授权的供应商可以参与本次谈判。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供应商基本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供应商年月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供应商年月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凭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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