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 ( 年)麻江县(三次)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农经〔〕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麻江县
。
. 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封山育林亩,退化林修复亩。本项目建设内容:封山育林 亩、退化林修复 亩
. 合同估算价:元。
. 计划工期:天 。
. 标段划分: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 ( 年)麻江县(三次)。
. 招标范围: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麻江县所辖区域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 件所标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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