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综合评估服务阳光采购公告依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号文)、《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有关规定,拟对永昌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综合评估服务发布阳光采购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永昌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综合评估服务,采购人为永昌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甘肃良治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对永昌县已建成的.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完成县域内高标准农田补充样点采集与检测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与全县耕地质量开展对比分析,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土壤肥力、灌排条件及农田管理方面的实际效果;在项目区,按照不同区域、灌溉方式,调查-年内小麦、玉米、马铃薯节水效益及灌溉制度评价,分析各乡镇典型村主栽作物产量及灌溉用水、农艺节水措施及产投比、经济效益等问卷调查,综合评估输配水、农艺节水及生态节水相关效益。.服务地点:永昌县。.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最高限价:.万元。.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投标人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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