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虎山镇前水车沟村集贸市场管理租赁权
拍卖公告
现受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前水车沟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上午:,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虎山镇开标室(虎山镇创新创业中心二楼)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位于虎山镇前水车沟村内四条主街及附属道路,南北长约米,东西长约米,租期年,起拍价为.万元/年,竞买保证金为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期满时无违约情况,无息退回。且买受人须在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若由于自身原因经营不善,承包费概不退还,承包租赁期间,不得转让。
、租赁管理期间,该土地只限用于集贸市场,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虎山镇政府统一规划和委托人管理,不得在场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经营过程中须无偿配合委托人精细化管理并达到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拍卖成交后,市场用水用电问题,可向委托人协调解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负责承担:市场设施维护管理、水电检修、市场监管涉及的各种标志牌匾、经营及停车秩序、市场氛围营造、三防防控、食品安全、防火防盗、突发事件处置、监督经营相关手续办理、水电费缴纳、税费收取等各项工作及费用等;且买受人须承担且配合委托人对监督管理集贸市场内散市后的环境卫生清理达标要求和无公害运输处理。
、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所有税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擅自以所成交标的财产进行抵押或担保;集贸市场若因摊位费而产生的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租赁管理期间,未经委托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也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临时建设。
、租赁管理期间,如遇政府征地、镇村使用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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