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东管理中心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询比采购公告
吉安东管理中心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询比采购公告
一、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吉安东管理中心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已由《省交通投资集团关于同意吉安东管理中心购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吉安东管理中心”),采购资金来自江西交通投资集团吉安东管理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吉安东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询比采购范围
(一)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吉安东管理中心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
(二)本项目采购范围: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辆
(三)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项目名称
数量
裸车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含购置税、车船税、保险等)
项目需求
小轿车一
辆
万元/辆
万元/辆
详见附件
小轿车二
辆
万元/辆
万元/辆
详见附件
合计
万元
万元
三、计划工期
保证本响应车辆在成交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牌及供货至指定地点,位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汽车销售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①响应人最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②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三)响应人提供设备参数必须具备中国境内制造且已纳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
(四)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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