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接口招标人为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接口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高速接口。
. 招标范围:
标包一:高速接口;
标包二:高速接口。
注意: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包或两个包进行参与。
. 主要技术要求:中标方负责高速接口、 高速接口从 到 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月(含质保期)。
.最终交付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内()完成最终交付(“交付”不仅包括最终的交付验收,也包括了中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对应的服务内容)。对于中标人在最终交付期内未能完成最终交付是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且中标人无过错的情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处理办法。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投标人资格要求(注:如无特殊说明,标包一和标包二资格要求一致)
.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年(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一份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及以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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