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淋洗和异位化学氧化机械设备租赁及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淋洗和异位化学氧化机械设备租赁及运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项目位于霸州市信安镇光明街、新立街、镇砖厂、红强街、镇政府、英明街、团结街,项目区总面积为.公顷(约亩),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通过采取一系列复垦整治措施,拟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水浇地,同时修建灌溉排水设施及田间道路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淋洗和异位化学氧化机械设备租赁及运行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淋洗和异位化学氧化机械设备租赁及运行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运行负责人名,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②安全员名,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可由运行负责人兼任;③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以及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本项目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无效。 ()投标人具有相关的施工经验,承揽过至少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工程业绩。有效业绩的确认条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封皮、合同盖章页,关键信息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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