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山街道年沙保国际创新园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山街道年沙保国际创新园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含税)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海山街道年沙保国际创新园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第二次),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响应,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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