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东河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餐厅食材采购。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市东河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包头市东河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包头市东河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包头市东河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证明”或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如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需提供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相关文件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包头市东河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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