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
采购内容:提供副食品食材的配送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实现河北地区食堂副食品食材的配送
需满足的要求:河北地区拟组织保障的个食堂,需提供包括肉、鱼、禽、蛋、水果、蔬菜、奶制品、调料等。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年,且为非外资或外资参股企业,具备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三)具备相关营业执照,食品安全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肉、禽、蛋、果、蔬等产品的检疫检验报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年月
无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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