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年洪水影响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塔里木油田水资源管理规定》、《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内需要开展防洪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的工程项目开展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各项许可手续报批等全部工作。
.招标范围:负责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内开展防洪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的工程项目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各项许可手续报批等全部工作。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库车县境内。
.标段划分: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一)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及证书扫描件。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
.业绩要求:
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合同签订时间),防洪评价或水资源论证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批复等资料(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单个批复即算一项,日期以防洪评价或水资源论证政府批复日期为准)。
.人员要求:/
.设备要求:/
.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体系;
()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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