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区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投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南、北食堂(***** 号、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路西大同街号)提供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年月日-年月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兰华、赵娟、赵宜芝、王永平、陈敬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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