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公司智能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浙江省内 项目规模: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各所属单位结合所辖油气管道实际技术条件,稳妥推进站场提升改造工作。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立足长远发展,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无人站、少人站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在确保公司生产运行平稳、安全风险可控、员工队伍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本工程对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公司所辖杭州站、江滨站 座站场进行智能站改造建设,完成杭州站、江滨站数据采集、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设备诊断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改造提升。依托浙江省管网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待建)(以下简称集中监视中心)、集团公司专业化运维支持中心,提高站场综合分析、智能报警、辅助决策、协同互动能力,强化场站风险智能防控功能,从而基本实现无人化管理、智能化运行的目标。 本项目分别对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公司杭州站、江滨站开展智能站建设设计,同时,分别在江滨站上游站场绍兴站和上虞站增加光传输板卡并对相关设备进行调试使得通信满足项目要求。对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公司杭州站、江滨站数据采集、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设备诊断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改造提升,完成杭州站、江滨站智能站建设项目,包括并不限于完成仪表自控系统适应性改造、通信系统改造、供配电系统改造,以及光传输设备、、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火焰探测及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站控制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改造所需的提升设备的采购与系统调试工作,并完成智能化场站数据本地调试上传及后续杭州调度运行中心集中监视系统与后续集中监视中心的数据采集和配合端口调试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度(年度)财务状况表(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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