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仲裁院云联络中心话务员客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仲裁院云联络中心话务员客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仲裁院云联络中心话务员客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广州国际仲裁院云联络中心话务员客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他:品目名称为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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