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公路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至合肥高速宣城段标段 活动板房钢筋大棚搭设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贵州公路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至合肥高速宣城段标段 活动板房钢筋大棚搭设采购项目(三次)
标段/包编号:--
项目实施地点:施工项目部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杭州至合肥高速宣城段标段彩板房和大棚制作与安装,包含新建彩板房及大棚的设计、材料提供、制作、安装、交验、拆除(若需)、质保期服务等工作。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
供应商基本要求: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提供反围标串通投标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①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如有在贵州产生业务在近三年内所提供的产品在贵州省交通建设项目被通报存在质量问题;
③受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④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⑤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⑦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⑩供应商及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⑪如供应商有与近三年与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承建项目供货合作过程中或招标比较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违规违纪、恶意举报、投诉、干扰采购正常工作等不良记录。(若采购人核实存在此不良记录导致供应商作为无效标的,供应商不要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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