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号韩阳煌都幢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 食材配送服务 项 . 否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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