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粤铁广土经报〔〕号(二次挂网)
一、招商人:广东羊城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商物业: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号(原粤辉日用品批发市场及露天停车场场地)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号(原粤辉日用品批发市场及露天停车场场地),整体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招商物业名称
物业位置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经营业态
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号(原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粤辉日用品批发市场及露天停车场地场地)
韶关市浈江区
站南路号
建筑物
.
+
仓储物流、停车场、消防通道、人行道、空地等配套用地
场地、
道路
.
备注:
.招商文件费用元/份。
.招商业态为严禁经营扰民业态以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项目,并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对经营场所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中商户需一次性预交个月租金以及相当于个月租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和相当于个月租金额的安全保证金。
.中商户需知悉原承租人仍在使用租赁物业,可能产生法律纠纷问题,在招商程序完成后,需与招商人共同配合完成清理租赁物业,清退原承租人的工作,原承租人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招商人向中商人交付物业日期相应顺延,以招商方具体通知之日交付场地,承租期起计。在中商后二年内仍无法交付租赁物,本次招商取消,双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招商人无息返还保证金后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责。
.在中商公示前,经资信审查符合要求后,中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与招商人签订《担保函》同意为竞商人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商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签订工作,视为自动放弃中商资格。
.中商人在首个年租赁期内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在招商方同意继续出租该物业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约下一个年。续租期内的首年租金在不低于第三方评估价、不低于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续租期内年递增率%。
.原承租方如未能中商,需在招商评审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物业腾空并交还招商人。延迟交还房屋期间须以本次招商产生的中商价向招商人缴纳%的占用场地使用费,且招商人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竞商保证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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