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场地考古清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场地考古清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场地考古清表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投标人按固定投标下浮率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需求:本项目为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场地考古清表项目,拟遴选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场地考古项目提供清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工程等全部内容。本次招标为年度集约化招标,实际工作量与目前暂估量会有差异,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后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价格调增。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经招标人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年履行期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每个项目开始日期以具体项目委托单要求日期为准。中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先行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项目实施委托时按各项目所属公司另行签订单项具体合同,以保证成本归集原则。壹年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单签合同总累计结算达万元,以任一先到为止,该项目自动终止,需另行招标。合同初期招标人按平均分配的原则分派任务,后期招标人有权依据各中标人现场实际履约的情况分派任务。对于严重不配合,履约情况差的,招标人有权将任务转派给其他中标人,也可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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