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等保三级防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号或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等保三级防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等保三级防护服务,包括设备租赁服务和网络安全服务、门户网站系统等保三级防护及评测服务。(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设备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使用,租赁期限为年,服务期限为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现场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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