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雅邑、那哈、泗南江、县城周边中小学校园超市合作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条件
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族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雅邑、那哈、泗南江、县城周边中小学校园超市合作服务项目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并按本项目要求递交密封询比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雅邑、那哈、泗南江、县城周边中小学校园超市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完成雅邑、那哈、泗南江、县城周边片区涉及的所中小学校园超市的经营管理、商品的采购,以满足学生日常生活用品的需要。包含生活日用品、服装、鞋帽、文教用品、体育用品、食品、生鲜水果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不得售卖酒类或含酒精类商品、香烟);()协助采购人开展综合办公辅助服务、数据核查、问题处置、校园安全巡查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不得售卖“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且出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折扣商品除外),严格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承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中任意个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或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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