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浙江自贸区公司燃料油产品 华北东北至青岛水路运输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浙江自贸区公司燃料油产品华北东北至青岛水路运输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自贸区公司的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港口码头卸货。本项目计划运输总量万吨,由于受销售量和航线水域及运输距离的影响,招标船型载重吨位为-吨左右。 本项目拟采用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应用框架协议招标的方法,预计运输总量万吨在项目运行周期期间由于资源、市场发生变化,根据业务运行需要,若实际运输总量达不到预计量,招标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分个标段开展招标,招标家承运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的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中标人为主力承运商,排名第中标人为辅助承运商),实际运输总量以船舶运输确认单为准,船舶运输确认单执行原则按照主力承运商%的份额,辅助承运商%的份额。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 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中标人为主力承运商,排名第中标人为辅助承运商),实际运输总量以船舶运输确认单为准,船舶运输确认单执行原则按照主力承运商%(约.万吨)的份额,辅助承运商%的份额(约.万吨)。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 时,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具有竞争性,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实际运输总量以船舶运输确认单为准,船舶运输确认单执行原则按照主力承运商%的份额,其余份额重新招标。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以上运量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预计运量和预估金额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依据,并不作为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数量和金额。 若中标人没有足够运力完成按照中标比例分配的运量或由于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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