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余县梅山废弃矿山与左拔矿区两处矿点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余县梅山废弃矿山与左拔矿区两处矿点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大余县梅山废弃矿山与左拔矿区两处矿点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国内工程)
项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梅山废弃矿山与左拔矿区两处矿点生态修复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响应供应商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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